车企裁员成热点双方如何“好聚好散”?
日前,有财经媒体报道称,有长城汽车前员工爆料,公司通过非协商一致调岗、降薪等方式进行裁员,涉及人数过百。一时间,“恶意裁员”的话题迅速引发网友热议。中国经济网记者同时注意到,在全球汽车消费需求衰退的大背景下,裁员潮已经席卷多家全球车企,9大跨国车企裁员超过5万人。在此大趋势下,如何看待车企裁员,从业人员权益如何保障,不经意间成了这个寒冬里的行业热点。
员工要求赔偿 正在申请仲裁
中国经济网记者联系上一位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前长城汽车员工小余,对方表示正在进行劳动仲裁。
受访对象提供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函》
公司只是给小余发送了一个线上文件,宣告劳动关系结束。收到这个线上文件的同时,OA已经无法登陆,之前的一些加班情况也已经无法查询。目前,小余已经聘请了律师,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进行赔偿。
近两年,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汽车企业为降低成本、提升运营效率而优化组织结构减员增效实属正常。对于有着上万员工的长城汽车来说,即便上百人离职也占比很小。但此次长城汽车裁员事件仍受到了业内的广泛关注。
车企普遍裁员 赔偿方案各异
今年以来,据相关报道,包括大众、福特、Stellantis在内的多家车企巨头宣称的裁员计划将超5万人,减员增效已不仅是中国汽车产业面临的难题。
作为各地产业链的“链主”,车企裁员一直比较注重口碑,给出的裁员待遇在各行业对比来看也属优厚。较早开始在中国裁员的福特汽车,去年6月给到福特亚太研究院的裁员赔偿标准为N+3+5000xN,不仅顺利完成了人员优化还在网上获得了好评。
今年以来,广汽本田、东风本田为离职员工分别提供N+2+1.8和N+2+1补偿方案,即根据工作年限加上两个月工资和额外1.8或1个月奖金的补偿,导致出现了员工“争抢裁员名额”的情况。最让网友“羡慕”的是,大众中国裁员给予员工最高可达N+6的赔偿。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张立军律师告诉中国经济网记者:“企业裁员和解除劳动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有不同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遇到破产重整;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需裁减人员;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等情况,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在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将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才可以经济性裁员。就上述案例,公司发送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中,并没有说明原因。小余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每工作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经济赔偿金,即2N。”
在全球汽车消费需求下滑的大背景下,车企减员增效是不得已而为之,这一点各方多能理解。但操作上,员工的权益如何获得保障、企业的成本又如何得到控制,在减员增效的过程中能否做到“恰到好处”,这是操作层面的关键一环。但无论如何,企业与员工是相互依存的两面,能做到“好聚好散”、无损于企业的声誉和品牌,这既是企业社会责任的现实体现,也是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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