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住房公积金拟施行信用评价等级管理
发布时间:2022-06-02 14:09 来源:东方网 阅读量:6153
信用差或业务资格受限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最近几天公布《海南省住房公积金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出,住房公积金信用评价和管理应当遵循客观公正,分类分级,动态调整,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原则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根据信用主体的信用状况,对其信用等级进行评估信用主体信用等级分为A级,B级,C级三个等级,未申请A级或B级,C级以外的信用主体统一标注为n级,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对信用等级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5年
其中,住房公积金信用主体评价为信用等级A的,在信用等级有效期内,可根据其类别适用不同的激励措施被评为A级的缴存单位享受承诺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材料的,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享受绿色通道服务,优先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被评为A类缴存人的职工享受绿色通道服务,优先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等奖励
评级为B类的信用主体,在信用评级有效期内,根据其类别采取不同的约束措施对评为B类的缴存单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应加强对住房公积金业务资格和材料的审查,暂停网上业务资格,或减少网上业务事项等对于被评为B类的实缴员工,适用暂停网上业务办理资格或减少网上业务办理事项等限制性措施对评级为C类的存款单位采取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取消网上业务资格等限制措施,被评为C类的实缴员工适用取消网商资格等约束措施N级信贷主体通常由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管理
声明:本网转发此文章,旨在为读者提供更多信息资讯,所涉内容不构成投资、消费建议。文章事实如有疑问,请与有关方核实,文章观点非本网观点,仅供读者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