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2020年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情况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2020年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情况。
按照国务院部署,2020年9月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全国80个城市组织开展了中国营商环境评价,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对参评城市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期间的营商环境进行了深入分析。
从评价结果看,上海市,深圳市,广州市,北京市,杭州市,苏州市,厦门市,南京市,济南市,成都市,青岛市,武汉市,西安市,衢州市,重庆市,东莞市,天津市,银川市,沈阳市,常州市,无锡市,珠海市,宁波市,济宁市,烟台市等25个城市营商环境便利度高,市场主体获得感强。
青岛市,郑州市,重庆市,长沙市,昆明市,长春市,济南市,西安市,成都市,呼和浩特市,合肥市,大连市,南宁市,沈阳市等14个城市营商环境改善幅度最大,提升超过10个百分位。
记者梳理这份名单发现,25个营商环境便利度最高的城市中,四个一线城市均在列,多数位于东部发达省份,多为直辖市或省会城市,但部分经济总量并不突出的地级市也赫然在列不过,14个营商环境改善幅度最大的城市中,更多来自中西部省份,显示出中西部城市改善营商环境的紧迫意识较强
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从评价情况看,2019年以来,各地区全力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一号工程,全力推动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全国范围内营商环境整体改善,参评城市间差距明显缩小,营商环境评价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引领和督促作用初步显现。
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出,下一步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国务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领导下,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在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上下功夫,求实效,充分发挥营商环境评价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引领和督促作用,及时准确了解市场主体对营商环境的感受和诉求,支持和推动各级政府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升工作效能,为市场主体投资兴业创造更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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