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有望代销养老理财?业内人士称短期制度突破可能性不大
我认为短期内突破体制是不可能的银行理财目前仅限于理财公司直销和银行机构代销日前,对于券商未来有望代销理财等个人养老金融产品的消息,一位长期研究养老金问题的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关于规范和促进商业养老金融业务发展的通知》显示,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等符合银监会要求的金融产品,安全,成熟,稳健,规范,注重长期保值,符合不同投资者偏好的,可纳入个人养老金投资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lt,关于促进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gt,宣传提纲也明确,个人养老金市场化在建立个人养老金制度的模式和制定《意见》的过程中,应充分尊重市场规律,由金融监管部门负责资金账户的开放渠道,参与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的确定,金融产品的销售渠道,以免对金融市场产生不利影响
与此同时,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首批养老理财试点机构了解到,养老理财作为个人养老金的金融产品之一,在试点期间,在母行之外开辟代销渠道仍面临一定制约。
养老理财试点产品具有很强的试点性和包容性,在资源投入和销售管理方面有着不同于普通理财产品的特殊要求一位首批养老金融资试点机构负责人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解释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某券商人士处证实,目前,多家头部券商机构正在积极参与个人养老金制度试点,并准备相关试点方案,但方案具体内容暂时不得而知。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金融学教授胡认为,券商可以把养老基金作为参与个人养老金业务的重点方向虽然银行也可以代理养老基金,但券商更有优势:一方面,其客户多为个人投资者,与个人养老金账户体系非常契合,另一方面,养恤基金包含相对较高的股票资产从客户群的结构来看,券商用户也符合养老基金投资者
养老融资渠道建设仍处于探索期。
据中国财经网报道,截至6月23日,首批4家养老金理财试点机构已发行24款产品但从销售渠道来看,只有招商银行销售了1款建信金融的养老理财产品,其他23款产品均为理财公司母行销售
早在去年12月,在首批四家养老理财服务启动仪式上,就有理财公司高管表示,目前养老理财服务的销售渠道仅限于母行,后期再逐步拓展母行以外的其他渠道。
不容忽视的是,与其他非养老理财产品相比,养老理财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目前仍处于试点期伴随着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逐步推行,养老金理财必然会受到更多的关注和重视
上述养老理财试点机构负责人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养老理财试点产品具有很强的试点性和普适性特点,在资源投入,销售管理等方面有着不同于普通理财产品的特殊要求母行在这方面有先天优势,所以成为所有公司的首选
不过,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业内了解到,养老金理财试点产品也可以跨行销售,监管也鼓励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建信金融发行了首款跨行代销产品
日前,银行登记托管中心相关人士也在《理财产品中央数据交换平台为养老融资保驾护航》中介绍了养老融资的差异文章称,伴随着养老理财试点推广和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出台,数据传输的保密性和投资者信息的安全性受到关注,行业内集中统一的数据交换平台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最近几年来,财富管理代理业务发展迅速,但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理财销售数据交互存在多渠道,多标准,重复建设等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规范文章同时指出,中央数据交换平台的功能特点可以有力支撑养老财富管理试点工作的安全规范开展和推广养老理财产品发行机构一旦接入中央数据交换平台,就可以连接多家销售机构,有利于拓展养老理财产品的销售渠道
值得注意的是,个人养老金还涉及个人养老基金账户的开立或指定有业内人士认为,如果将理财公司发行的养老理财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清单,并在非母行渠道广泛发行,虽然可以做大销量,但也可能影响母行个人养老基金账户数量的扩张
非银行融资渠道将被放开
与老年理财不同,非老年理财产品早已通过中央数据交换平台拓展了理财产品的销售渠道今年1月,银行金融登记中心召开金融产品中央数据交换平台启动会会议表示,通过建立财富管理行业数据交换标准,中央数据交换平台可支持市场机构批量拓展销售渠道,有效解决发行人与代销机构数据交换标准不统一,接口不规范等问题,消除机构间需要逐一对接的行业痛点,降低信息传递成本,提高市场运行效率根据消息显示,截至今年4月初,该平台已与22家已开业的理财公司合作
在平台推出之前,理财公司的产品不由母行销售已经成为常态《中国银行业理财市场年度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末,已有21家已有产品的理财公司与代销机构开展合作,代销产品余额合计17.07万亿元
具体来看,3家理财公司的理财产品仅由母行发售,18家理财公司的理财产品除了母行以外,均由其他银行发售平均每家理财公司有14家左右的合作机构共有97家银行机构代销了理财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代销余额为1.60万亿元
虽然非养老理财产品销售渠道相对较广,但进一步拓展渠道仍有一定制约2021年6月底起实施的《理财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理财产品销售机构包括:销售本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的理财公司,理财公司委托销售其发行的理财产品的销售机构包括其他理财公司,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农村信用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机构
伴随着银行理财非母行分销渠道的正常化,有机构呼吁进一步拓展销售渠道,但也有机构建议谨慎扩张。
某大银行理财公司人士认为,互联网平台销售的可行性需要仔细研究:一方面,投资者需要绑定一家或多家商业银行的账户才能在互联网平台购买理财产品,这使得反洗钱,教育和消费者保护工作不明确,另一方面,互联网平台具有头部效应,使得客户的资金集中在少数头部产品上,容易造成依靠炒作吸引投资者眼球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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