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电力:文山电力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元。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一,利润分配方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1,575.79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本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575.79万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30,749.62万元,减2021年内已分配利润3,349.68万元,2021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28,975.73万元。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拟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
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78,526,4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78.53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37%如在本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021年度不送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11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有关要求,符合《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同意该分配方案,并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意见
日前,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情况,未来发展,资本充足率及投资者利益等因数,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对利润分配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当前发展阶段盈利规模及现金流情况,对当期经营性现金流不会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3月22日
声明:本网转发此文章,旨在为读者提供更多信息资讯,所涉内容不构成投资、消费建议。文章事实如有疑问,请与有关方核实,文章观点非本网观点,仅供读者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