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创股份半年报收问询函上半年应收款大增营收同比降
日前,深交所向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出问询函,300343深交所》第51号)日前,联创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1年半年报
2021年上半年,联创实现营业收入73211.2万元,同比减少22.7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23.69万元,同比增长180.6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17.41万元,同比增长151.3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930.57万元,同比增长145.14%。
截至2021年6月30日,联创股份应收票据为7222.28万元,上年年末为3491.59万元,应收账款18471.37万元,去年末为12930.18万元应收账款融资6351.46万元,去年末为4742.84万元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测算,报告期内三项合计为32045.11万元,较上年末增长51.41%。
深交所管理部在审议联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时发现以下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32,111,200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2.70%,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融资余额合计320,451,100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1.41%请结合公司采用的信贷政策和结算方式,主要客户的还款意愿和履约能力,期后付款情况,近三年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的周转情况,说明应收账款与营业收入变动偏离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坏账准备是否充足
深交所创业板管理部要求联创股份就上述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并于2021年9月30日前将相关说明材料报送深交所创业板管理部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山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部。
以下是原:
关于山东联创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半年报的问询函
创业板半年报51号问询函。
山东联创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部在审查你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时发现以下问题。
1.报告期内,贵公司化工业务实现营业收入643,686,100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3.33%其中,含氟新材料实现营业收入28702.22万元,同比增长23.20%,毛利率为40.90%,同比增长26.03%新型聚氨酯材料实现营业收入35,666.39万元,同比增长42.78%,毛利率5.56%,同比下降3.55%
请根据报告期内化工板块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产能利用率,平均单价等情况,按产品说明上述业务规模,毛利率变动较大的原因。
半年报显示,贵公司化工板块下游的新能源电池,光伏行业企业加快战略布局,产能不断提升,为公司提供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请披露化工板块下游客户的行业类别和销售金额,主要客户与去年同期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并根据您现有产品的主要应用场景说明上述表述是否审慎,准确
半年报显示,产品价格波动风险是化工业务的主要经营风险请结合贵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价格的历史波动趋势,以及产品未来的供需变化等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2.在报告所述期间,你的
3.根据对《2020年年度报告》问询函的回复,由于上海林动的股权变更手续预计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及2020年8月14日完成,你公司将上海林动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为待售资产和待售负债截至目前,相关股权转让未取得实质性进展
请结合交易对价支付进度,交易对方支付意愿和支付能力,交易信用提升措施,说明上海林动剥离进度不及预期的原因。
请说明继续将上海林动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类为待售资产和负债是否审慎,未对该资产组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和合理性。
4.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32,111,200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2.70%,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融资余额合计320,451,100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1.41%请结合贵公司信用政策及结算方式,主要客户还款意愿及履约能力,期后付款情况,近三年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情况等并说明应收款项与营业收入变动偏离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5.报告期末,你公司在建工程余额15403.2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7.01%在本报告所述期间,一些在建项目进展缓慢
根据在建项目说明,三个在建重大项目正处于试生产手续办理阶段上述项目全面投产后,请根据产能,产量,目标客户,手头订单,意向订单等情况,补充全面投产的可行性,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6.你公司2021年9月22日披露的《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显示,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控股子公司淄博豪瑞投资有限公司11.65%的股权收购完成后,你公司间接持有山东华安新材料有限公司(同
下简称华安新材)90%股份以华安新材整体作价140,000万元为基础,昊瑞投资11.65%股权交易价格为4,781.16万元华安新材2021年6月30日的净资产为38,688.89万元,交易增值率为261.86%,而你公司于2019年3月购买华安新材控制权时的整体作价仅69,000万元请补充说明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是否聘请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及具体估值方法,结合华4安新材核心竞争力,主要经营风险,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历史股权评估情况,市场同类可比交易评估及作价情况等补充说明交易定价的公允性,与前次交易定价相比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9月3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山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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