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复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审
发布时间:2022-06-18 10:22 来源:证券时报 阅读量:1237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日前,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审核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问询函》字11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上交所审核机构对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已按要求与相关中介机构认真研究落实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现按有关要求公开披露对问询函的回复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对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问询函的回复》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待中国证监会作出核准登记的决定后方可实施上述事项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和中国证监会注册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关羽电池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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