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晨等12家企业重整草案将于6月底表决东方鑫源或成金杯相关资产重整投资人
日前,金杯汽车发布公告称,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6月30日上午9: 30召开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审议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实质性兼并重组方案。
重组预案显示,东方鑫源集团有限公司是华晨集团持有的金杯汽车股权相关资产的重组投资方,相关投资协议尚未签署重组方案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七宝显示,东方鑫源成立于2007年11月9日,注册资本1亿元,法定代表人龚大兴其经营范围包括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微型汽车,汽车发动机,摩托车及汽车零部件,摩托车零部件,汽油机零部件,电动自行车及配件,汽油机助力车及配件等
上述公告显示,重整计划提交华晨集团等12家企业的债权人会议表决后,仍需法院裁定批准后方可生效华晨集团等12家企业本次提交的重整计划能否通过债权人会议和法院的裁定尚不确定,华晨集团等12家企业本次提交的重整计划是否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也不确定
截至本公告日,华晨集团通过全资子公司沈阳汽车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金杯汽车股份约2.43亿股,占金杯汽车总股本的18.53%,上述股份中,7,360万股处于司法冻结状态,7,654.26万股通过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金杯汽车表示,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和独立运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上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华晨集团重组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同日,神华控股也发布公告,披露华晨集团重组相关的上述进展。
神华控股表示,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华晨集团通过辽宁正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辽宁华盛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约4.46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93%鉴于重组方案还需经华晨集团等12家企业的债权人会议表决,并经法院裁定通过后方可生效,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是否发生变更尚不确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和独立运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和财务上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华晨集团与辽宁正国的重组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神华控股的上述公告,2022年5月24日,华晨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辽宁正果,华晨集团等12家企业管理人与乔叶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华晨集团等12家企业实质性并购重组投资协议》,乔叶集团拟以现金约6.44亿元接受华晨集团的直接和间接控股。
七宝显示,乔叶集团成立于2010年9月10日,注册资本1.5万亿元,法定代表人为余雪红其经营范围包括产业投资及被投资产品管理,企业管理服务,会议展览服务,经济信息咨询等
截至6月9日收盘,金杯汽车股价上涨0.91%,至5.52元/股,神华控股涨停,报2.62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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