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
刘清电力规划设计院副总工程师
最近几天,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在加快推进新电力体制建设的背景下,对分时电价的时间划分,电价的调整机制,与市场的融合机制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十四五期间,建设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成为必然选择在风电,光伏等新能源为能源系统带来绿色,清洁电力的同时,需要注意的是,伴随着新能源占比的逐步提升,新能源的间歇性,反调峰性给系统运行带来越来越大的压力在此背景下,更好地利用经济激励政策,调动需求侧资源,促进可再生能源消费,缓解系统运行压力,显得尤为重要《通知》正好服务于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笔者认为,未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应从三个方面入手
注重与市场机制的衔接,充分发挥分时电价的信号功能分时电价是需求侧管理的重要经济手段,但电力需求的快速变化导致分时电价对用户的激励效果缺乏时效性伴随着电力市场的成熟,我国基本建立了中长期电力市场,试点建立了现货市场,初步建立了市场化的电价形成机制为了有效衔接市场价格,分时电价机制需要建立一个与中长期市场和现货市场相衔接的动态调整机制在现货市场已经开始运行的地方,需要参考现货电力市场的分时电价信号,及时调整目录分时电价的分时和浮动比例,在现货市场尚未运行的地方,需要在签订中长期交易合同时,指令市场主体申报用电曲线,以反映各期价格
分时段适当考虑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影响,引导用户用电行为积极适应新能源发展需求目前我国分时电价定价中的分时方式,通常是根据不同时段供电成本的差异,从负荷曲线入手,对各个时段进行分类但伴随着能源结构转型的加速,发电侧供电成本变化曲线与用户负荷曲线存在较大程度的偏离若仍采用原划分方法,则新能源发电期与用户负荷曲线低谷期难以匹配因此,有必要根据供电结构的调整,调整传统的基本负荷曲线分类方法
合理设置峰谷价差,刺激需求侧灵活调整资源建设,形成促进新能源消费的有效补偿储能具有快速稳定的充放电功率调节特性,可以提高电力系统的瞬时,短期和时段平衡能力是应对大规模新能源发电带来的间歇性和波动性的有力措施利用价差空间实现低电价充电,高电价放电是储能盈利的基本模式目前,许多省市地区销售价格峰谷差价对储能等需求侧响应资源的激励仍需加强因地制宜制定高峰电价和深谷电价,有助于发挥用电高峰时期价格杠杆调节电力供需的作用,更好地保障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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